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学校党委组织中心组学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014年9月29日下午,学校党委在学校会议室召开中心小组学习会,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会由学校党委书记梁宏主持,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
学习会上,梁书记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了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梁书记在会上结合个人学习体会,解读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的“五大原则”;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等“六大任务”;依宪治国、公民参与立法途径更多、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领导插手司法要记录、法院检察院可跨行政区划设立、错案要倒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学问、律师可当法官、法治建设纳入政绩考核等“十大亮点”。
随后,学校校长朱庆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了孙政才书记在市委常委会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上的讲话精神。朱校长要求学校全体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应成为领导干部的基本功,要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进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大家必须找准切入点、着力点、落脚点,把全校教职工的智慧力量凝聚到支撑、参与、投身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学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学校各项工作法治化、制度化。会议要求,全体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学习各种法律常识,坚定法治信仰,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学会运用法律,坚持依法履职、依法办学,沿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明的方向,为全面建设法治校园、法治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努力、不懈奋斗!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