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加深广大团员青年的组织观念,全面提高我校团员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团员在青年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学校团委决定在五·四到来之际,对过去一年中工作认真、
为了落实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加深广大团员青年的组织观念,全面提高我校团员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团员在青年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学校团委决定在“五·四”到来之际,对过去一年中工作认真、成绩显著的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社团干部进行表彰,具体方案及要求如下:
一、 引导思想
为了深入落实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共青团光荣传统,以培养青年人成长成才为目标,努力实现中国梦,坚持党建带团建,坚持团建创新,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把服务青年作为加强团的建设的出发点,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活跃,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团的建设工作在学校全面活跃起来。
二、评选办法、名额分配
1.本次评选活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由各团支部(班级团支部评选)推荐,再上报所属各系团总支,由各系团总支收齐填写好的推荐表格后上报校团委;先进团支部由各系团总支直接推荐并填写好推荐表后上报校团委;优秀社团干部由校团委推荐;教工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由教工团支部直接推荐上报校团委。
2.本次评选可产生:
先进团支部18个,其中,先进团支部分配为机电系5个,电子系4个,艺术设计系4个,经贸系5个。
优秀团干部:每班1名;
优秀团员:每班2名;
优秀社团干部: 每社团1-2名;
教工优秀团干:2名;
教工优秀团员:6名。
3.各系团总支召开会议,部署各团支部开会酝酿推荐“优秀团员”候选人,“优秀团干部”候选人,并推选出“先进团支部”。
4.经过各系团总支讨论审查同意后,上报学校团委。
5.学校团委审核、确定2017
-2018年度“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干部”名单。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组织健全,支部委员会成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思想作风先进,工作制度健全。
2.履行本份职责,按时完成团费收缴工作,严格团内奖惩制度,团员发展程序严谨认真,能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3.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经常开展民主生活会和团员民主评议教育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团员义务,保障团员权利不受侵犯。
4.抓好团员骨干培训工作,协助党组织做好团员推优入党工作,推优人数和党员发展人数在学院名列前茅。
5.定期针对时事热点、专业特点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及团员明主评议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与时俱进,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6.及时了解和反应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开展学问、娱乐、体育活动。
7.注重学风建设,团支部成员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总体平均分名列科系前茅。
8.团支部成员整体素质高,能够积极参与和配合学校各项活动,遵守校纪校规,支部成员无考试作弊、旷课等违纪情况,无赌博、斗殴等违法行为。
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团支部取消先进团支部评选资格:
①本班团支部上课平均出勤率90%以下。
②本班团支部团组织生活得过0分者。
③本班有过严重打架斗殴和违纪记录的。
④学校学生活动未按要求完成的。
⑤团生比60%以下的。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的全部评优条件。
2.政治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活跃,作风扎实,实事求是,顾全大局,公道正派,清廉奉公,在青年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和号召力。
3.工作能力强。能积极配合上级团组织开展工作和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能积极配合下班党员开展支部推优和发展工作;工作成绩突出,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4.模范作用强。无论在本职工作或共青团工作中,都能够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得到团内外的肯定。
5.参加评选的团干必须是教工团支部、各班支部团干(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且任职不得少于半年。
6.学校团委干部应任职半年以上,工作突出。
(三)“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必须是在校的团员学生、教工团支部成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接受各级党、团组织的教育。
3.服从团组织安排,为团支部建设作出较大成绩,认真完成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遵守团纪和学院规章制度(本学年无违纪处分),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4.学习刻苦,工作优秀。能在工作上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工作,并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无故旷课,学习平均成绩75分以上,工作业绩突出。
(四)“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条件
1.社团干部(社长、副社长、部门部长),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为社团的工作做出贡献。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各方面以身作则,乐于为同学服务,热心为集体办事,勇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在学生组织或班级中有较高的威信。
3.积极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表现突出。
4.能积极开展符合社团成员意愿的活动,对社团的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积极推动社团学问,带领社团成员开展健康向上的各项活动和讲座,培训等。
5.严格服从学校团委的正确领导,积极配合常规工作。
四、时间安排
1. 2018年5月4日前,各专业系确定2017-2018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名单并交予团委办公室。
2. 2018年5月11日前,团委投票评选出“优秀社团干部”。
3.2018年5月18日前,学校团委公布五四评优名单并表彰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社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