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用、兼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根据工种类别,提供标准化考核场地、设备和配套鉴定设施。
二、场地、设备和配套设施由学校根据现有条件加以补充和完善,由专人管理,经验收合格确认后方可启用。
三、认定前对所需设备按认定项目认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校验,提高设备精度,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安全正常。
四、在设备设施使用期间,根据技能项目考核内容,可由参加等级认定工作的专业人员对场地设备和配套设施,按标准化操作步骤进行启停、倒换和拆卸、组装。
五、参加技能等级认定的人员,在作业场地实施操作期间,不得干扰他人操作,对重点设施和工艺流程关键部位,考评员应加以说明,对于严重违犯安全操作规定的,考评员马上停止其考试。
六、在考核鉴定结束后,由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指定专人对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场地、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工具、用具等进行清理,校验和日常维护保养。
七、技能等级认定过程中发生的原材料和能源损耗,设备设施磨损和考核场地、设备维护修理等费用,从认定材料费中列支。